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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奖补

来源: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11/02-2021/11/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类别 1.博士后招收资助、生活补贴及出站留泰补贴。 2.博士后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 博士后平台建设奖励纳入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奖补范畴,博士后人员安家补贴(购房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间,新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可申报博士后招收资助及生活补贴;从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两年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报博士后出站留泰补贴。去年未领足生活补贴的,可继续申请本年度的生活补贴。 2.博士后人员在站所从事的科研项目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间获有关部门立项资助或取得成果的,可申报博士后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根据论文、专利等申报成果奖励的,博士后人员须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今年博士后奖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方式。单位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tac.rsj.taizhou.gov.cn/home,市辖区线上审核网址为https://tac.rsj.taizhou.gov.cn/login。 2.申报博士后招收资助、生活补贴及出站留泰补贴的须填写《博士后人员资助、补贴申报表》,提供进(出)站证明,出站后留泰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申报博士后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的须填写《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申报表》,提供项目立项证明或成果证明。博士后人员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在提交论文复印件时,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所有材料经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审核、公示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后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1/11/5/art_33832_3179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