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奖励

第一条 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第二条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 第三条 具有突出经营管理业绩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条 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后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第五条 地(市)级以上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或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教育),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六条 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且成果显著的高层次人才。

区域: 广东惠州市 来源: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项目-技术转移人才培训项目

(一)项目类型及绩效目标 1、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课程体系,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学生不少于30人; 2、技术转移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惠州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和资格; 2、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技术转移人员能力提升项目优先支持省内单位申办。

区域: 广东惠州市 来源: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人才及团队支持计划)

申报要求 (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公共平台建设运营主体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均参与2019年火炬统计,且已在广东省孵化在线育成平台完成备案登记。 (三)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粤科规财字〔2015〕21号)规定的补偿条件。 (四)申报单位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纳入信用黑名单。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如已获准支持的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六)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题,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同项目归类汇总。 (七)申报单位还需要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八)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命名,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 2019年入选一类、二类运营团队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区域: 广东惠州市 来源: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保险机构奖励

在本地注册并纳税的保险机构。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金融机构落户奖励

落户在南宁市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金融机构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奖励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在南宁市县域新设县级分支机构并设有固定网点开业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连锁品牌门店规模奖励

1.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诺在邕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不存在涉税风险疑点或税务稽查立案未结案的情况,未受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各领域失信“黑名单”或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2.国际知名连锁品牌在南宁门店数量达10个以上、国内连锁经营百强或特许连锁百强在南宁门店数量达20个以上、本土连锁企业在南宁门店数量超过30家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商务局

引进和培育商贸业总部奖励

1.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诺在邕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不存在涉税风险疑点或税务稽查立案未结案的情况,未受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各领域失信“黑名单”或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2.鼓励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商贸企业、新零售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数字贸易或电子商务领域“独角兽”企业等在南宁设立跨省区域性总部或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型总部。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商务局

中介机构服务-引资奖励

引进资金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有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股权债权工具应用-再融资奖励

广西区内登记注册的上市(挂牌)公司

区域: 广西南宁市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