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服务-引资奖励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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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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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引进资金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有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扶持标准
按照其当年引进资金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引进资金增量的相关说明,以及合同、三会一层会议纪要 等证明文件; 3.获得引进资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流水资金证明; 5.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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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直接融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rb.nanning.gov.cn/xxgk/zwdt/tzgg/t4720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