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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奖励

来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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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在本地注册并纳税的保险机构。
扶持标准
保险机构引入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按其当年引入资金绝对新增额的1‰给予每家机构年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驻邕保险机构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保险服务,按照其出险案件赔偿金额的1%给予理赔费用补助,每家机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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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jrb.nanning.gov.cn/xxgk/wjzl/jrzcfg/nnsjzcfg/t4921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