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国籍,矢志爱国奉献,热爱三农事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前沿交叉学科、种业及耕地创新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其他领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三)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活力,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态势有较前瞻的把握。研究方向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预期成果具有带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良好前景。 (四)具有从事相关研究必需的科研条件及精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本次评选优先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已入选过国家和省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外工作、访学1年以上),其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2年营业收入每年递增不低于20%。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含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贡献。 (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人才规模优势,人才结构合理,高层次人才占据一定比例,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
一、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缴纳社保满一年。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由本人所在地区或所属系统的同级文化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美术馆、画院(国画院、书画院)或开设美术创作研究专业的高等院校(所)等单位、机构在《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创作团队其他成员在《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三)申报主体和创作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四)已获得江苏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结项满三年方可再次申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 本年度重点资助能够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领域的现实题材美术创作;以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反映人民的喜怒哀乐和气象万千的生活景象,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描绘祖国秀美河山的作品;能够深入反映“江苏代表性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的美术作品;重点资助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体现江苏时代变迁、社会进步和人民精神风貌,展现“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两廊两带两区”“水韵江苏”等主题的美术创作作品。 三、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范围为绘画、雕塑、书法(含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综合材料等艺术种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绘画作品的尺幅为:中国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180厘米(高)×150厘米(宽);版画作品尺寸不小于180厘米(高)×120厘米(宽);漆画作品尺寸不小于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248厘米(高)×129厘米(宽)(8尺整张),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不少于12方;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小于200厘米,重量在150公斤以下,应为硬质材料。 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1. 申报项目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人才和物质等必要条件。 3. 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拥有丰富的人才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厅级干部不作为项目负责人、处级干部从严掌握。 研究目标:通过对比周边省市青年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分析我市青年人才培养引进政策现状、查找不足,从城市公共服务、用人主体、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方面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撑。研究成果为调研报告和青年人才培养引进政策。
第一档:C类人才年薪为30万元—6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水利、农业租赁与商务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建筑、采矿、批发与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文化、体育与娱乐、住宿和餐饮、修理和其他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二档:C类人才年薪为40万元—8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80万元—16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6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三档:C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20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20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精算师、离岸金融专业人才、新金融产品研发人才、私募股权(PE)与风险投资(VC)专业人才、风险管理专业人才、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等金融业专业人才。
(一)扶持计划主要面向文化和旅游系统研究院所在职青年科研人员。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科研工作经历,学术功底好、创新能力强,45岁以下(1976年1月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扶持计划每年以不同研究主题开展,2021年研究主题为“地方戏曲研究和线上传播模式探索”。申报人需依据研究主题提交项目研究方案。方案应突出创新性和实效性,鼓励挖掘和利用本地区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资料和其他相关影像资源,实现对地方戏曲相关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诺申报人及其研究方案一旦入选,本单位将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其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
支持民营企业申报“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给予奖励。
通过2019年 “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引进,参加 “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项目路演,均可申报。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国 (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 (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发、管理经历或国 (境)外创业经历。 2. 在辽宁注册企业、组建团队并实质性开展业务的,申报人是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核心成员,为企业主要股东。 3. 创业项目符合辽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能够引领带动相关产业技术创新。 4. 在国内外拥有独立有效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产品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评选范围。在我省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和风景园林设计工作,并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一)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 (三)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时间)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四)为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技术带头人,主持过3项以上大型或国家、省重点项目(含境外项目)的规划或设计工作,有在江苏建成或投入使用的项目且业内和社会认可度高、具有典型示范作用,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以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相应奖项。 (六)在工程设计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出版过著作;或在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或省级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不少于2部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
一、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计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企业主营收入在2000万以上)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