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辽英才计划”海创人才

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通过2019年 “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引进,参加 “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项目路演,均可申报。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国 (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 (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发、管理经历或国 (境)外创业经历。 2. 在辽宁注册企业、组建团队并实质性开展业务的,申报人是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核心成员,为企业主要股东。 3. 创业项目符合辽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能够引领带动相关产业技术创新。 4. 在国内外拥有独立有效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产品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扶持标准
1. 特别支持,给予100万元资助。申报人在国 (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教授 (研究员)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高级管理经验或研发经历;创业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获得500万元以上的投资机构投资;创办的企业能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或主营业务盈利100万元以上。 2. 重点支持,给予50万元资助。申报人在国 (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 (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中级管理经验或研发经历;创业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100万元以上的投资机构投资;创办的企业能提供30个以上就业岗位,或主营业务盈利30万元以上。 3. 优先支持,给予30万元资助。申报人在国 (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创业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万元,能够填补省内空白,获得50万元以上的投资机构投资。获资助项目将择优推荐给兴辽英才科技发展基金、辽宁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辽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投资机构,沈阳农商银行等与省科技厅签署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
申报材料
1. 推荐工作报告 (主要对推荐人选、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说明)一式2份。 2. 《海创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 (汇总表应按推荐排序意见顺次填写)一式2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光盘1份。 3. 《海外学子创办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3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并存储为 Word与 PDF格式。因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缺失 (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充分的由推荐单位负责。 (六)各推荐单位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进一步注重人选质量和机构,严格人选选拔推荐条件和标准,切实将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发展领域产生重大推进作用的人才选拔出来。 (七)《海创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外学子创办企业基 本 情 况 表 》 电 子 版 请 到 kjtrcc01@sina.com (密 码:kjtrcc0123)对应下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kjt.ln.gov.cn/tztg/gztz/201908/P0201908063536694891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