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

来源: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扶持计划主要面向文化和旅游系统研究院所在职青年科研人员。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科研工作经历,学术功底好、创新能力强,45岁以下(1976年1月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扶持计划每年以不同研究主题开展,2021年研究主题为“地方戏曲研究和线上传播模式探索”。申报人需依据研究主题提交项目研究方案。方案应突出创新性和实效性,鼓励挖掘和利用本地区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资料和其他相关影像资源,实现对地方戏曲相关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诺申报人及其研究方案一旦入选,本单位将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其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
扶持标准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指导入选扶持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围绕研究主题开展科研实践。扶持计划周期为1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研究周期内,申报人需按照研究方案定期提交视频形式的科研实践成果10个以上;研究报告成果1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 (二)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结合年度研究主题,对入选青年科研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培训费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科技教育司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扶持计划期满后,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集体答辩,完成全部科研实践任务且顺利通过答辩的,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研究项目结项。未通过答辩或未完成的,将依据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项。 (四)扶持计划中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将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专栏及相关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五)鼓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入选扶持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给予资金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和帮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申报书》(一式五份)、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原件需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1/8/18/art_699_9979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