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来源: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02/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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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缴纳社保满一年。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由本人所在地区或所属系统的同级文化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美术馆、画院(国画院、书画院)或开设美术创作研究专业的高等院校(所)等单位、机构在《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创作团队其他成员在《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三)申报主体和创作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四)已获得江苏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结项满三年方可再次申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 本年度重点资助能够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领域的现实题材美术创作;以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反映人民的喜怒哀乐和气象万千的生活景象,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描绘祖国秀美河山的作品;能够深入反映“江苏代表性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的美术作品;重点资助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体现江苏时代变迁、社会进步和人民精神风貌,展现“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两廊两带两区”“水韵江苏”等主题的美术创作作品。 三、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范围为绘画、雕塑、书法(含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综合材料等艺术种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绘画作品的尺幅为:中国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180厘米(高)×150厘米(宽);版画作品尺寸不小于180厘米(高)×120厘米(宽);漆画作品尺寸不小于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248厘米(高)×129厘米(宽)(8尺整张),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不少于12方;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小于200厘米,重量在150公斤以下,应为硬质材料。 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扶持标准
美术创作项目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自2022年起,美术创作类项目资助作品将由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收藏并捐赠给美术馆、博物馆等相关机构。
申报材料
(一)《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同一张纸上)或在江苏缴纳一年社保的记录。 (三)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设区市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四)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市级以上展览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五)申报主体代表性作品照片5—10幅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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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1/12/31/art_699_10263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