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响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

(一)参赛选手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2. 获得由部创业培训主管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省厅核发的《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 3. 严格执行创业培训技术标准和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规程,承担由各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主办(或核准)的创业培训学员班授课5次以上,且满意度评分不低于2.8 分(满分3分);开展培训后续服务30人次以上。 (二)大赛评委 各市推荐1-2名创业培训师或特邀专家参与省级决赛的评审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和业务能力突出,了解国家大政方针,精于先进培训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创业培训师需满足承担讲师培训班授课任务10次以上,授课平均分不低于4.8分(满分5分),开展讲师培训后续服务50人次以上。 3. 特邀专家应为积极为省内开展相关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技术评审等工作提供支持的有关部门的创业工作管理人员或创业就业及中小企业发展服务领域专家。

区域: 江苏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农村室内水冲厕所技术产品创新大赛

(一)参赛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重点聚焦创新型改厕产品、创新研发的改厕技术、农村改厕及粪污利用典型模式等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实用价值; 3.技术产品应符合“室内加水冲、运行可环保、质量有保障、成本较适中、农民愿接受、后期好维护”的要求,典型模式应符合“区域适应性好、运行管护机制健全、示范带动效果强、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 4.参赛项目投资价值较高,体现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理念,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5.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高寒地区防冻抗冻、粪污有效处理的改厕技术创新;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未被主流媒体曝光等问题。申报产品和技术模式必须具有在寒冷地区开展过一定改厕户数试点示范,并经过一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成功典型案例。 (二)参赛项目分组 参赛项目分设创新研发项目组和应用推广项目组。 1.创新研发项目组。申报主体以省内外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为主,项目主要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改厕技术产品等,需报送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说明、产品规格、建设成本、适用条件、优劣势分析、相关设计图纸,以及实践应用的效果、农民反馈、管护费用等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等。 2.应用推广项目组。申报主体以县级农村改厕主管部门为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改厕及粪污利用典型模式应用案例等,需报送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域概况、改厕及粪污利用主要技术、模式特点、运行管理机制、农民满意度、效益分析,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一流学科建设

(1)优势特色是指具备较好建设基础,在国内同类学科领域具备比较优势或突出特色,与我省生物经济发展紧密契合,具有产业化或转化应用良好前景的学科; (2)培育学科是指对生物经济领域相关学科具有较强基础支撑作用,符合学术、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需求、促进生物经济领域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英才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

申报人应是为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技能人才。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全职在渝工作,在岗在聘,未达到退休年龄或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已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除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外),本项目不重复受理支持。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

(一)申请对象:截至本通知发布时,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 在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 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从事研究工作; 3. 在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4. 在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5. 在苏北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区域: 江苏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领域)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产生较大影响。主要从文化旅游、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医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且全职在渝工作。 3.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业绩突出,在专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得到同行公认。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已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除外),本项目不重复受理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社会工作领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事业,遵循社会工作伦理,在社会工作领域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 (2)近5年直接连续从事社会工作且申报时仍然从事社会工作,所管理负责的单位或机构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至少10个,或个人主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至少5个。 (3)取得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至少满1年,或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至少满5年。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民政局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认定奖励

一、评审范围 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评审级别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授权组建“吉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委员会”,组织省内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二、申报名额 按照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分类,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各推荐1名人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正常运转三年以上,并讲求诚信,依法纳税;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本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时间满1年以上。 2.单位依法纳税并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截止到2021年9月末); 3.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达到100人以上;对于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可达到50人以上。 4.具备博士学位满7年;具备硕士学位满12年,具备本科学历满1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5.取得民营高级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 1.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 (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8000万元以上; 2.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5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一、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单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项目条件 1.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3.重大创新性科研项目条件: 具备重点项目条件基础上,开展战略性、前沿性研究,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特派员奖励

一、科技特派员服务类型分为技术服务型、创业带动型、产业发展型三类。 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针对农业企业及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农民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创业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发展型科技特派员:主要为乡村振兴包保村驻村干部或村书记(主任),结合当地实际,以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反馈技术需求、对接科技资源、协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发展谋划工作。 二、 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 (二)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实用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三)自愿为“三农”服务,有为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和规范经营的愿望。 (四)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自觉维护科技特派员形象。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支持在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为佐证。 (2)项目负责人为吉林省行政区内具有博士学位在职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申报条件可放宽至硕士学位),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为佐证。 (3)申请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应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应满足:曾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收录、与所报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1件以上(含1件)。优先支持承担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青年人才,优先支持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青年人才。 (4)项目负责人未来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2年内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所在单位具备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需的支撑条件和环境保障及必要的配套资金。 (5)省科技厅相关人才培养类计划项目支持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再支持。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