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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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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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支持在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为佐证。 (2)项目负责人为吉林省行政区内具有博士学位在职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申报条件可放宽至硕士学位),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为佐证。 (3)申请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应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应满足:曾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收录、与所报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1件以上(含1件)。优先支持承担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青年人才,优先支持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青年人才。 (4)项目负责人未来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2年内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所在单位具备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需的支撑条件和环境保障及必要的配套资金。 (5)省科技厅相关人才培养类计划项目支持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再支持。
扶持标准
最高资助额度:10万元/项。
申报材料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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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