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认定奖励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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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评审范围 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评审级别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授权组建“吉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委员会”,组织省内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二、申报名额 按照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分类,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各推荐1名人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正常运转三年以上,并讲求诚信,依法纳税;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本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时间满1年以上。 2.单位依法纳税并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截止到2021年9月末); 3.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达到100人以上;对于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可达到50人以上。 4.具备博士学位满7年;具备硕士学位满12年,具备本科学历满1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5.取得民营高级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 1.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 (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8000万元以上; 2.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5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各地人社局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提交申报请示1份; 2.各地人社局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提交《2021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评定一览表》及电子版; 3.申报人员填写《吉林省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21年度)》1份(A4正反面彩色打印); 4.申报人员填写《吉林省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表(2021年度)》1份及电子版; 5.申报正高级经济师人员须按规定报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申报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文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员荣誉或奖项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工商注册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近三年集体荣誉或奖项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经济效益、纳税及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济效益以各单位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纳税证明以各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证明为准,用工证明以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为准),以上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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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111/t20211102_8271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