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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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单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项目条件 1.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3.重大创新性科研项目条件: 具备重点项目条件基础上,开展战略性、前沿性研究,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扶持标准
1、一般类资助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2、重点类资助每人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3、对开展重大创新性科研项目的人才或团队带头人,每人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向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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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109/t20210908_8210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