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奖励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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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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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服务类型分为技术服务型、创业带动型、产业发展型三类。 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针对农业企业及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农民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创业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发展型科技特派员:主要为乡村振兴包保村驻村干部或村书记(主任),结合当地实际,以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反馈技术需求、对接科技资源、协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发展谋划工作。 二、 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 (二)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实用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三)自愿为“三农”服务,有为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和规范经营的愿望。 (四)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自觉维护科技特派员形象。
扶持标准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按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 二、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按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三、在乡村振兴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立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给予项目倾斜。对工作突出、绩效显著的优秀科技特派员进行通报表扬。
申报材料
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由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共同填写《科技特派员选派申请表》并签订《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合作)协议书》,报送至科技特派员管理单位; 2、法人科技特派员由法人单位与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共同填写《科技特派员选派申报表》并签订《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合作)协议书》,报送至科技特派员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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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111/t20211130_8304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