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服务类型分为技术服务型、创业带动型、产业发展型三类。
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针对农业企业及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农民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创业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发展型科技特派员:主要为乡村振兴包保村驻村干部或村书记(主任),结合当地实际,以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反馈技术需求、对接科技资源、协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发展谋划工作。
二、 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
(二)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实用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三)自愿为“三农”服务,有为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和规范经营的愿望。
(四)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自觉维护科技特派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