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从区内外引进的种茶技术、茶叶制作工艺技术、国际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自治区给予奖励。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 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3.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 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主持人、重点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8.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9.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0.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1. 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12.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13. 自治区特聘专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 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2. 世界技能大奖。 3.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 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5. 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6.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 7. 中华农业英才奖。 8. 全国名中医。 9.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0. 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申请担任科技特派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三)具备与服务领域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自愿到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四)身体健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科技特派员职责。
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新型金融机构等,其从广西区外引进、年薪为上年度全区金融业平均工资10倍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由自治区财政和所在设区市财政按比例分别给予奖励。
出站留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或区直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
一、表彰范围、名额 (一)表彰范围:在全区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团队和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10个,广西创新争先奖个人30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二)参评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应在广西区内工作五年以上。 (三)参评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或集体所取得成绩应当主要在广西区内做出,并于近两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四)申报评选广西创新争先奖的科技工作者或集体还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突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加大力度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决胜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2.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跑或突破。 3.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或作出新贡献。 4.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志愿服务、决策咨询、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基层“三长”(即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等产生显著成效。 (五)申报评选广西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民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不作要求。 2.长期工作在基层或生产一线,且未担任党政领导干部职务。 3.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贡献或重大创新性技术发明及应用等,应得到实践检验和国内外同行或企业充分认可。 4.应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的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在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要求在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和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或课题中主持或发挥核心、主导或关键作用,成果突出;在重大技术创新领域,要求突破技术创新或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对行业领域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在成果转移转化领域,要求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 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2. 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3. 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 图灵奖获得者。 5.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6. 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在桂工作的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学历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成功培养第一、二层次人才的单位,给予奖励。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