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金融人才奖励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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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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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新型金融机构等,其从广西区外引进、年薪为上年度全区金融业平均工资10倍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由自治区财政和所在设区市财政按比例分别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奖励标准为个人当年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额度,奖励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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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dfjrjgj.gxzf.gov.cn/zwgk/zcwj/zcwj_40460/t5539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