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留学人员来(回)湘创业支持培育计划

申报人具有中回国籍、热爱祖国,从事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并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市场潜力较大;熟悉相关领域和回际规则,经营管理能力强,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企业注册时间在 2020 年1月1日以后; 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 以上 ; 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1-12-01 至 2022-01-21

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博士后留(来)湘就业创业支持培养计划

申报对象为2020 年1月1日( 含)后出站、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或与省内企业(不含央企 )签订劳动合同的留( 来)湘工作博士后。自主创办企业的可优先享受资助 。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1-12-01 至 2022-01-21

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博士后科研人员日常经费资助

申报对象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巳办理进站手续,且在站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巳获资助的不重复申报),并满足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博士后科研选题与我省科技攻关、产业建设和基础性研究等重点领域紧密结合 ,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进站开题时间为2020 年9 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1-12-01 至 2022-01-21

培育世界一流湘版科技期刊建设工程项目-科技期刊杰出中青年人才

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原则,遴选一批肯钻研、懂专业、善运营,兼具国际视野的科技期刊出版专家人才,推出一批高质量理论和实践成果。 (一)支持重点 面向全省科技期刊,遴选一批编辑出版、运营管理等岗位上的优秀期刊人才,培育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办刊人才队伍。 (二)申报条件 项目以法人单位为申报主体,每种期刊限报1人。申报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出版管理规定,坚持正确出版导向; 2. 所在期刊具备建设一流科技期刊的基础,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期刊工作者; 3. 须为从事科技期刊出版、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的一线核心骨干成员; 4. 具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办刊水平较高、经验丰富、视野开阔,对所在期刊作用大、贡献大; 5. 有较好的出版理论研究基础,能针对科技期刊编辑出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对策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人要立足岗位实际,围绕所在期刊建设世界一流湘版科技期刊总体目标,将个人成长融入期刊发展,高质量完成申报项目。所有立项项目3年内完成验收结题,验收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立项任务书将明确验收指标条件): 1. 围绕科技期刊影响力提升策略、编辑出版新技术与新业态、科技期刊(集群)运行机制、科技期刊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和对策等方面开展选题研究,题目自拟。必须提交数据完整、内容翔实、分析深入、对策合理的研究报告; 2. 在为所在期刊组织高质量稿源、编委会建设、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期刊竞争力显著提升,得到主管或主办单位高度认可; 3. 在为所在期刊数字化建设、社交媒体平台建设、新媒体内容制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期刊传播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4. 推动所在期刊或期刊集群运营、管理等机制改革创新,并做出积极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期刊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成效显著,得到广泛认可。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认定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政治站位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理论素养。 (二)具有15年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勘察设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四)现任专业副总工及以上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初步设计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 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外国专家选拔条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者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国家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为我省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键人才引进

(一)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并于202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合同并到岗工作;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泄露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人才。 (二)工作时间要求 1.推荐人选必须在2020年10月1日以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已来湘工作;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需每年在湘不少于9个月,非全职引进(柔性引才)每年在湘不少于2个月。 2.柔性引才的要通过合同管理方式,明确引进人才来湘服务具体期限、工作职责任务、生产科研目标、达到经济效益、人才梯队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强化引才效益。对来湘仅进行一般性考察、调研或讲学的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其他 1.推荐人选特别优秀且为我省产业发展急需、能对企业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的,可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2.在“卡脖子”技术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3.国防科技大学退役、自主择业并全职留湘工作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纳入除长沙之外的市州引进范围。 4.在湘部属高校和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不纳入引进范围。 5.已入选省“百人计划”“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等省级人才工程的人选不重复推荐。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专家征集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以上职称并从事节能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能源岗位管理等工作满八年;或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满二十年,获得相关行业国家级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三)熟悉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 (四)没有违法违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五)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湘青年英才(文化创意类)

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双效统一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一、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6.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7.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区域: 湖南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