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
申报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
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外国专家选拔条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者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国家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为我省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以市州(省直管市、县)政府、省直单位(有关高校、省属企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中央在湘单位名义报我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p:/r/t.hunan.gov.con),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胶装成册。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师证、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市州(省直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等有关单位审核附件材料原件后,在附件材料首页由审核人签名盖审核部门公章,并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