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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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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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6.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7.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扶持标准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市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和当地企业合作,吸引和凝聚全省乃至全国优秀科技人员,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申报材料
1.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益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和与省自科基金相关的规定、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科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现象。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个人简历填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网络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4.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5.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1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2X年12月31日。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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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重新开放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9/t20200925_13757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