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区域: 江西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

在山东省内已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青岛市可参照出台相关奖励政策,自行奖励。 (一)新设项目是指政策实施期内新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即2018年9月21日后新设的项目,设立时间以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准,注册外资不低于5000万美元; (二)增资项目是指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增注册资本金,即2018年9月21日后增资的项目,此次新增注册外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且此次增资到资后企业实际使用外资达到5000万美元,增资时间以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三)年度实际使用外资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以现金形式到资的注册外资并已纳入商务部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统计,不含投资性公司投资,不含股东贷款、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四)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需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商发〔2018〕2号)文件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认定; (五)世界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且持有该申请企业的30%及以上股权; (六)全球行业龙头企业依据上一年度《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评选目录,且持有该申请企业的30%及以上股权。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一、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创办年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补助

(一)共同体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有效集聚创新要素,达到预定建设目标,运行绩效良好。 (二)共同体建设牵头单位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三)共同体及其成员单位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一、大赛设置 大赛类型: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10个领域组织。 奖励设置:遴选6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获奖人选,确定为2020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遴选40名左右创业项目类获奖人选,获奖后一年内落地我省创办企业,符合省级人才工程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相关标准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工程获得支持。 二、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时间为1至5年(2015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201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二)创业项目类人选 人选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之前在我省未注册成立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领域参加大赛。 2.按照中央和省规范人才工程计划等文件精神: (1)在国家相关工程支持期内的(具体可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2)管理期内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2)人选原则上不得参赛,确需报名参赛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3)已获得“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或原蓝色产业领军人才相关支持的,或已获得两期及以上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有关人选,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4)参赛人选获奖后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管理期内不得申报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3.对于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卡脖子”问题,以及应对新冠肺炎防控需求,涉及检测技术和产品、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开发等方向的领军人才和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不占各市推荐指标。 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业企业近3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可直接进入大赛决赛,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此类人选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商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推荐,不占所在市指标。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一)企业组 1.在省内注册成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创客组 1.省内法人实体和个人、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

(一)产业、创新、人才、资源、政策等多要素高度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有机聚合,能够为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链条式、综合性、专业化服务。 (二)举办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有效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协调各方支持综合体建设运行。 (三)建有实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管理服务团队。 (四)主体功能区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五)集聚不低于5家的区域性、总部型、专业化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创业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创业创新研究平台。 (六)3年内可以达到以下5项条件中的3项条件及以上: 1.年实名制服务创业创新5万人次以上; 2.成功培育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或主板上市企业(含引进总部); 3.综合体获得1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创新荣誉称号; 4.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80%(孵化成功企业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是指孵化成功企业数量占入驻创业实体总数的比率); 5.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聚合,形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创业创新生态。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第二届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

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新能源汽车传感与网联技术及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省级一类技能大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计划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七个领域。 (一)企业为山东省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二)所有报名企业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网址:www.innofund.gov.cn)。 (三)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曾获得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参加本届竞技行动。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申报人才和所任职单位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三个十大”行动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二)对于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碳金融等重点金融领域发展方向中,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全职青年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三)2021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四)对参与金融辅导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五)申报人才拥有中国500强企业、主板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金融机构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在经营管理类金融英才选拔中优先考虑。

区域: 山东 来源: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7-05 至 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