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一、大赛设置
大赛类型: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10个领域组织。
奖励设置:遴选6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获奖人选,确定为2020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遴选40名左右创业项目类获奖人选,获奖后一年内落地我省创办企业,符合省级人才工程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相关标准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工程获得支持。
二、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时间为1至5年(2015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201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二)创业项目类人选
人选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之前在我省未注册成立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领域参加大赛。
2.按照中央和省规范人才工程计划等文件精神:
(1)在国家相关工程支持期内的(具体可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2)管理期内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2)人选原则上不得参赛,确需报名参赛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3)已获得“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或原蓝色产业领军人才相关支持的,或已获得两期及以上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有关人选,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4)参赛人选获奖后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的,管理期内不得申报我省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3.对于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卡脖子”问题,以及应对新冠肺炎防控需求,涉及检测技术和产品、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开发等方向的领军人才和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不占各市推荐指标。
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业企业近3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可直接进入大赛决赛,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此类人选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商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推荐,不占所在市指标。
扶持标准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对创业企业类优胜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创业企业类优胜选手经实地考察和公示后按程序审定,发文公布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
3.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获得我省本地企业投资、共同投入所办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其他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启动期的各类支出,一次性拨付。
4.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货币形式投资的,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保障,最高金额200万元。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名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为100万元。
5.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享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国内外投资机构对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跟进投资,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重点倾斜支持,省蓝色产业人才投资资金、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山东科融天使投资基金及其他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予相应支持;通过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增加金融信贷扶持。
6.对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创新券、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财政补偿、技术合同登记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
7.优先推荐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作为批量转板的重点企业,推动进入“新三板”。优先推荐到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展示。
8.各市、各申报园区负责对落户本区域的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具体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二)创业项目类人选
1.对创业项目类优胜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创业项目类优胜选手在大赛结束一年内落地山东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考察范围。省科技厅在大赛举办当年,结合创业类团队优胜选手在我省注册企业情况可适时启动考察工作,对落地我省注册企业并符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本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支持范围。
3.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导师进行创业辅导;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