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

来源: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7/05-2022/08/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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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申报人才和所任职单位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三个十大”行动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二)对于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碳金融等重点金融领域发展方向中,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全职青年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三)2021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四)对参与金融辅导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五)申报人才拥有中国500强企业、主板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金融机构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在经营管理类金融英才选拔中优先考虑。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齐鲁金融人才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纸质版); (2)《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表》(附件1,报WORD版、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一式8份); (3)《齐鲁金融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4)通过省外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的过程材料; (5)申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主要创新成果、2021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表彰,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突出业绩、先进技能水平、业内较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第(4)、(5)项材料申报人需提交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原件,审验通过后,做好相关资料留存工作,以备后期核查,不再单独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表格电子版可登录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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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dfjrjgj.shandong.gov.cn/articles/ch05613/202207/b67a7101-3a15-45b2-aa54-d75b2fca7eb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