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保证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自主管理使用本单位项目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账务管理,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所属镇(街)工信主管部门。 (二)请各镇(街)工信部门认真组织初审,在申请材料中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山市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联合会(以下简称“联盟”,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美居产业园8幢2层)。 (三)经粤财普惠金融(中山)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申报项目进行风险测评和申请银行贷款资格审核,并对贷款提供担保意向后,由联盟通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申报工作全年受理,分批入库和公布结果。
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资金申请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受理审核,所需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