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种业保护专题(水产种业体系建设项目)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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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保证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自主管理使用本单位项目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账务管理,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扶持标准
对新建的省级水产良种场(省级水产苗种繁育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以及“育繁推”一体化育种科企联合体,分别给予不超过60万元、10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一)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 (二)项目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对象为个人的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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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nync.zs.gov.cn/gkmlpt/content/2/2090/post_2090472.html#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