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建设科研机构奖励(重点企业创新联合体)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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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一、重点企业创新联合体根据科研机构建设期内投入研发经费情况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 对各类科研机构均可给予以下配套政策扶持: (一)根据科研机构孵化企业产出效益情况,可对科研机构给予研发经费补助。 (二)支持科研机构申请国家、省级项目,对立项的国家、省项目给予配套补助。 (三)科研机构引进的创新人才,按照政策规定,在人才津贴、人才安居、子女教育、随迁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通过中山市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科研机构资本运作,组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天使基金、创业引导基金、产业孵化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机构建设、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五)通过科技信贷支持科研机构及孵化企业融资,并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 (六)其他支持。
申报材料
重点企业创新联合体根据协议约定及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经科研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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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引进建设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2031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