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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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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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资金申请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受理审核,所需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扶持标准
1、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并落户中山的实体平台,经考核审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启动资金; 2、鼓励建设建立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一带一路”及其他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平台,经考核认定,每个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3、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在省补助基础上,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配套。 4、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资金用于产学研平台建设,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建立并落户中山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
申报材料
1.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申请表; 2.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并落户中山的实体平台与当地政府部门签约落地证明材料; 3.认定为省级科研院所证明材料;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一带一路”及其他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平台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协议书、项目评价报告、前景规划报告书; 5.开展国家、省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项目立项报告,文件,证书,资金奖励文件; 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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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1//1853//post_1853830.html#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