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应提供公开发表一年以上的代表性论文或者著作。二、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应在科学发现中作出实质性贡献,且为提供的代表性论著的作者。三、自然科学奖候选单位应是在该项科学发现中提供支撑保障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法人,第一候选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四、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一)在科学上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极大推动了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相关技术突破提供重要理论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原创性突破,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推动了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相关技术突破提供理论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对取得特别重大科学突破、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科学发现,可以评为特等奖。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由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品行端正、富于创新、业内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领办,依托所在单位创建,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执行。(一)技能大师的条件。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职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龄8年以上(含8年)。重点从我市“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代表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中获奖的“专家组长、教练组长、主教练”,“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老字号工匠”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产生。(二)所在单位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拥有相关职业、岗位技能人才梯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有明确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目标任务。除领办人外,应为工作室配备一支由7名以上正式员工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可以是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新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2.为引进世界877强和国内677强商贸企业;3.承诺纳入限上企业统计范围,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扶持标准对引进世界877强和国内677强商贸企业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分别给予677万元、87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50%;③对固定资产投资额0777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固定资产投资额0777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补助范围及时间: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资。每一项投资按“三单”最小值核算补助金额,即合同、发票(不含税金额)、付款凭证。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进口设备以报关单时间,下同)为准,项目补助期4年,有效发票最早日期为4758年5月5日以后。
一、申报主体:本市范围内注册、纳税,从事软件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应用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软件企业应纳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云平台“软件企业运行数据直报”系统。二、申报条件:(1)2097年9月9日至申报截止日总部新落户我市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企业;(2)已获得省级配套资金奖励。
①新入驻我市开发园区(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聚集区)的工业投资项目对于工业投资项目的认定,依据市(县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或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等立项审批职能部门的立项审批(备案)文件。②限缴费目录中的43项收费项目(附件11)。
一、申报主体:本市范围内注册、纳税,从事软件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应用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软件企业应纳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云平台“软件企业运行数据直报”系统。二、申报条件:(1)9236年3月3日至申报截止日,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住宅类商品房投资)022万元以上的新落户软件类项目;(2)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1、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3、所在机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经营效益良好,在同行业中业绩名列前茅;4、所在机构诚信经营、服务专业,管理规范,对促进我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5、所在机构在促进就业和市场化引才方面表现突出;6、所在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和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上表现突出
1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时间不少于9年具备6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验;2.所在机构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3.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4.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相关荣誉奖励,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和组织发展变革有主要贡献,对企业成长、经营有较大促进作用。
一、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二、当年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