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一)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中国国籍,45周岁(含)以下且在贵阳市区域内企事业 单位、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中全职在工作一年以上(含)。年龄时间按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算。2.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应用、产学研结合中做 出较大贡献、成效明显并具有发展潜能;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或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科技人才,可不受资历资质限制,破格参加遴选。(二)对筑有经济贡献的在筑央企、省属企业科技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在筑央属、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研究领域需符合贵阳市重点产业需求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式与贵阳市企事业单位有合作,且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贵阳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科技人才。(三)已入选市管专家、市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市大数据“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十”、“百”层次的人才和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如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省“十百千”人才培养、省“优青科”、省级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等)培养对象的不再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9-01 至 2022-09-30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

一、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请登录申报系统后查看申报工作提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重点鼓励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研发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在贵阳市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法人单位。 (三)所有申报单位须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没有帐号的新申报单位需先在线完成注册才能登录。 (四)请申报单位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后,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等申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申报项目类别。 (五)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一是要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二是申报单位要确保所申报项目在获批立项后能保质保量执行。 (六)各申报单位不能为同一位外国专家申请超过1个外专项目支持。外国专家参与的2021年度立项的外专项目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此次不参与申报。 (七)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并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加以明确,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八)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外国专家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互利合作。如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申报的,将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对相关工作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18 至 2022-04-12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家征集

一、范围和对象 专家库人选面向贵阳市各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征集。 二、入选条件 入选专家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三)在本职业(工种)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掌握技能人才评价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必要的评价理论、技术和方法; (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能够胜任评议工作。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申报人员优先入选专家库: (一)贵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技能领军人才称号或同类层次国家级技能类荣誉和奖励; (三)具备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世界技能大赛贵州省选拔赛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专家、国家级二类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等职业经历; (四)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2-15 至 2022-02-18

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补贴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在筑技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7月30日期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未享受过政府补贴的培训。 (二)我市企业和技工(职业)院校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7月30日期间培训和引进高技能人才,未享受过政府补贴。 (三)我市企业职工和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7月30日期间,通过竞赛选拔认定为高技能人才,或参加政府举办的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及指导老师。 (四)正承担我市“新型学徒制”带徒工作的高级技师、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共计50人)。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08-16 至 2021-09-15

科技人才培养资助

一、申报对象 (一)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45周岁(含)以下且在贵阳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中全职在工作一年以上(含)。以上时间按截至2021年6月30日计算。 2.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应用、产学研结合中做出较大贡献、成效明显并具有发展潜能;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或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科技人才,可不受资历资质限制,破格参加遴选。 (二)对筑有经济贡献的在筑央属、省属企业科技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申报对象从事研究领域需符合贵阳市产业需求发展方向,与贵阳市单位有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等合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 (三)已列为市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市大数据“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十”、“百”层次的人才和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培养对象的不再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需依托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企业需为其培养对象提供不少于1:1的匹配培养经费。 2.申报对象需对三年培养期内个人科研能力成长有明确规划和成长目标;需凝练具体培养项目。 3.有不良道德诚信记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遴选。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04-23 至 2021-06-30

科技人才引进奖励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贵阳市重点产业发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自主创新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贵阳市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一)科技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领军水平(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市级领军人才及以上层级目录认定的或有两名同领域省级以上专家联名推荐的可直接申报;其他申请人请提供科研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或经济纠纷。 (二)全职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须连续为贵阳企事业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三年;柔性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服务贵阳市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3个月,每年累计天数不得少于90天,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三年。 (三)引进的科技创业人才应为首次在贵阳注册的创新型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其个人投入企业实际资本不少于50万元或技术入股不少于30%;同一人为多个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的,只能通过一个企业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引进对象需依托用人单位申报科技人才引进项目,用人单位包括贵阳市企事业单位及对贵阳有经济贡献的在筑央企和省属企业。 2.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单位有凝练成熟的通过引进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项目,实施项目对促进我市产业链优化升级或填补相关领域空白具有重要意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需的资金、场地、人才团队、成果转化等保障;有通过引进人才带领、培育本地人才团队成长的完整规划。 3.科技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应为首次在贵阳范围内注册创办,创办时间不超过1年,缴纳税收并合法经营;初步具备生产、经营等条件;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创业项目符合贵阳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产业发展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04-23 至 2021-08-30

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资助

1.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研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截止日申请人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的一类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申请人是尚在培养期内的百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人才;尚在培养期内或其资助项目未验收的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已经入选省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工程)或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千”层次人才;本年度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厅级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 5.申请人已入选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等省(部) 级以上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或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6.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经专家推荐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1名院士或2名以上贵州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由本领域2名以上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同一专家推荐不得超过2人;申报时请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名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7.根据申报流程,申请人需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若未设立纪检部门或党委(党组)的,可以单位名义出具推荐意见上传。 8.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坚持科学精神,有明确的科研规划和发展目标。 9.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崭露头角,在国际国内已取得一定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 10.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研发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领域。 1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从海外引进的,须在黔工作1年以上(2019年9月3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为准)。 1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0-09-04 至 2020-10-10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资助

1.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研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截止日申请人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的一类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申请人是尚在培养期内的百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人才;尚在培养期内或其资助项目未验收的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已经入选省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工程)或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千”层次人才;本年度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厅级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 5.申请人已入选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等省(部) 级以上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或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6.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经专家推荐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1名院士或2名以上贵州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由本领域2名以上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同一专家推荐不得超过2人;申报时请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名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7.根据申报流程,申请人需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若未设立纪检部门或党委(党组)的,可以单位名义出具推荐意见上传。 8.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继续按《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4〕1号)规定的条件及要求进行申报。 9.“千”层次人才须按以下名额分配确定推荐人选;省属高校(含医学类)由省教育厅统一推荐,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健委统一推荐。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0-09-04 至 2020-10-10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进奖励

支持对象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包括贵阳人才大厦分园区、贵阳高新区分园区、贵安新区分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经营业务备案回执,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诚信守法经营,符合入驻条件、经批准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大招商政策-支持人才创新

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到贵阳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各类人才。

区域: 贵州贵阳市 来源: 贵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