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资助

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0/09/04-2020/10/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研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截止日申请人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的一类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申请人是尚在培养期内的百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人才;尚在培养期内或其资助项目未验收的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已经入选省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工程)或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千”层次人才;本年度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厅级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 5.申请人已入选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等省(部) 级以上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或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6.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经专家推荐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1名院士或2名以上贵州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由本领域2名以上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同一专家推荐不得超过2人;申报时请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名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7.根据申报流程,申请人需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若未设立纪检部门或党委(党组)的,可以单位名义出具推荐意见上传。 8.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坚持科学精神,有明确的科研规划和发展目标。 9.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崭露头角,在国际国内已取得一定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 10.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研发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领域。 1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从海外引进的,须在黔工作1年以上(2019年9月30日<含>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为准)。 1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扶持标准
由省科技厅在3年培养期内给予20万元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并在人才、项目、平台上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实行网上申报,须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第六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三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http://kjj.guiyang.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009/t20200908_62953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