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45周岁(含)以下且在贵阳市区域内企事业 单位、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中全职在工作一年以上(含)。年龄时间按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算。
2.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应用、产学研结合中做 出较大贡献、成效明显并具有发展潜能;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或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科技人才,可不受资历资质限制,破格参加遴选。
(二)对筑有经济贡献的在筑央企、省属企业科技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在筑央属、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研究领域需符合贵阳市重点产业需求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式与贵阳市企事业单位有合作,且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贵阳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科技人才。
(三)已入选市管专家、市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市大数据“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十”、“百”层次的人才和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如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省“十百千”人才培养、省“优青科”、省级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等)培养对象的不再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申报材料
(一)培养项目采用“人才+项目”形式进行评审。申请人需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印证材料、《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印证材料分别胶装成册,各一式三份交到贵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并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1),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印证材料、《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印证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进行网报。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企业申报人经单位同意后,请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属事业单位申请人经单位同意后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经单位推荐后需经拟培养项目依托单位所属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三)在筑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需提交此前与贵阳市合作的印证资料以及本次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单位合作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