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应为南宁市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全职工作人才,其中以近两年新引进或拟引进人才为主,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资质要求。申请“院士级别人才项目”的,应为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顶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以及其他具有相当水平的顶尖科技人才;申请“准院士级别人才项目”的,应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广西院士后备人选,以及其他具备相当条件的顶尖科技人才。 (二)依托单位要求。申报人应具体依托一个单位进行申报,依托单位应为南宁市注册企业,或南宁市管辖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事业单位。新引进或拟引进南宁创业的,应在顶尖人才“突破计划”获批前完成企业注册。 (三)申报人与依托单位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申报人受聘于南宁市单位。申报人与依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南宁市全职工作6个月及以上,在南宁市缴纳社保或个税。 2.申报人到南宁市创业。在南宁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国内或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具备重大产业化意义的独立公司或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或占股(含技术入股)30%及以上。 (四)申报限制。申报人及团队应未获得过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支持。“院士级别人才项目”申报人,应未获得过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邕江计划”1000万元档次项目资助;“准院士级别人才项目”申报人,应未获得过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邕江计划”500万元及以上档次项目资助。已获得“院士级别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不得再次申请顶尖人才“突破计划”;已获得“准院士级别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达到“院士级别人才项目”标准的可以申请该档次项目资助。
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其他经过我市认定的企业或机构自进入《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有效期内)后,新引进的人才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青年人才。
组织企业职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或自主到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个人。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目前在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中级以上管理职务,或相当层级的业务骨干; (三)从事金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 (四)正在从事与绿色金融和投融资相关的工作和业务; (五)未同时入选自治区、南宁市其他金融人才培养计划。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区内或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近3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四)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技术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其从广西区外引进、年薪为上年度全区金融业平均工资奖金等现金类收入(按应纳税所得额口径计算)10 倍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一、遴选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目前在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中级以上管理职务,或相当层级的业务骨干; (三)从事金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 (四)正在从事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现代金融板块建设相关工作和业务,主要是驻邕金融机构国际部、结算部、公司部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业务骨干; (五)未同时入选自治区、南宁市其他金融人才培养计划。
一、举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认定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A、B类高层次人才; (二)与被举荐人属同一行业领域; (三)举荐人自身类别层次不低于被举荐人拟被举荐类别层次。 二、被举荐人条件 (一)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南办发〔2019〕10号)第二章认定范围、条件和相关规定。 (二)在行业内业绩或成果突出,能较好服务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 (三)有不少于3名符合条件的举荐人共同举荐。
落户南宁市的人才。
(一)领军人才及团队条件: 1.领军人才应为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者。所创办(领办)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自治区内空白,或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领军人才为来邕创办(领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持有企业30%以上股份。 4.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二)申报单位条件: 1.在邕注册登记企业、计划在邕落户的创业企业。计划在邕落户的创业企业,在签订责任合同前需在邕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和公司运营。 2.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企业在邕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到位资金(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