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举荐

来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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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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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举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认定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A、B类高层次人才; (二)与被举荐人属同一行业领域; (三)举荐人自身类别层次不低于被举荐人拟被举荐类别层次。 二、被举荐人条件 (一)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南办发〔2019〕10号)第二章认定范围、条件和相关规定。 (二)在行业内业绩或成果突出,能较好服务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 (三)有不少于3名符合条件的举荐人共同举荐。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举荐申请表》(原件1份); 2.不少于3名符合条件的举荐人各一封举荐信,每封举荐信举荐认定等级一致,举荐信包括举荐人基本情况,被举荐人基本情况、学术科研成果及举荐理由(原件1份); 3.体现被举荐人相应能力的成果性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被举荐人在南宁市单位工作的依据材料(可通过我市社保数据核查的无需提供):全职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入编材料);柔性引进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工作(项目)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同一年度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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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rsj.nanning.gov.cn/zwgk/xzgfxwj/t462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