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近10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的教授1年以上,或前100名大学的副教授3年以上。 2. 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的高层次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以上、技术研发负责人;近10年内担任过上证50样本股上市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或沪深300样本股、深证成份股、深证100成份股、上证180成份股等上市公司公布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 3. 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4. 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 5. 师从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博士。 6. 担任过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高级研究员。 7. 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高级成员(fellow,见说明4)。 8. 近5年内,获得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9. 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10.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6),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11.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 12. 近7年内,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25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13. 近10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973计划、863计划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或执行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4. 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5.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长江学者成就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孙治方经济科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16. 在福建省外获得符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规定可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见说明12)。 17. 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8. 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②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③所携带项目基础稳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④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⑤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或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19. 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3年以上。 20. 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人选。 21. 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见说明5)大学的助理教授; 22. 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但未被确认为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3. 近7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5篇。 24. 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但不符合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或经符合B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相当于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中第20款所列推荐条件之一的。 25. 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26. 近5年内,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设计概念奖,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见说明6) 27. 近5年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3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8. 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且负责项目通过验收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或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29. 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0.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31.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85分以上者。
取得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
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内企业成长性年平均30%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重点引进的海(境)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并符合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境)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自有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人才;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本人投入企业的货币出资验资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或其他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认定为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第四类人才; 凡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创办(合办)企业、或已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已与相关县区、部门或用人单位达成来莆创业创新意向的,均可申报莆田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申报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度在莆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重点引进的海(境)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在海(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我市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在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闽江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小学特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来莆实施成果转化的创业创新型人才。 6.市级重大项目、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突破关键技术或掌握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 7.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团队成员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人员组成,一般应有3名以上(含3名)成员;②带头人需符合上述个人申报的基本条件,其他主要成员应为在海外或国内企业、金融机构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③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 8.申报创业的,应已来莆创业满6个年度(如2018年申报创业人才须2012年1月1日之后来莆创业,以此类推);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莆创业意向,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莆创业意向,并能在过渡期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可依托当地组织部门先申报并在入选之日起6个月内在我市注册企业(特殊原因经批准最多可延长6个月),创办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市。 9.申报创新的,应已来莆工作满3个年度(如2018年申报创新人才须2015年1月1日之后来莆工作或服务,以此类推)。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来莆工作意向,并能在过渡期内到岗的,可依托用人单位先申报并在入选之日起1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特殊原因经批准最多可延长1年,超过1年按退出处理),合同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我市。 10.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尤其是能够带项目的创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核心人才等高端人才,承担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申报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业绩突出的,可突破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及来莆创业创新时间等限制破格申报,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创业人才须在申报年度前14年(如2018年申报创业人才须2004年1月1日之后)已来莆创业,以此类推)或创新人才须在申报年度前11年(如2018年申报创业人才须2007年1月1日之后,以此类推)已来莆工作或服务。破格条件如下: (1)学历、学位破格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3年内,①独立取得1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或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或第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农药登记证书、或兽药证书的。②取得6件(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团队取得的,人才需为前三名)。 (2)职务、职称破格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①承担我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②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促进文化繁荣或社会进步;或者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特等奖前二名,一等奖第一名)。④前年度企业申报人核心技术产品实现销售并创造税收额、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本人争取到位的纵向科研经费超过省“百人计划”补助数额(团队300万元、海外人才200万元、国内人才100万元)。⑤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或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前二名,一等奖第一名)。⑥“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 申报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属于柔性引进的,即在莆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后在莆连续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含产学研合作)。柔性引才补助资金按50%安排,酌情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规定的相关待遇。 11.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75分以上者;
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教师。
取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
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年6月份集中申报一次。首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至6月25日。超过集中申报截止时间的,自动纳入下一个申报期。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或上证50样本股、沪深300样本股、深证成份股、深证100成份股、上证180成份股等上市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2. 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人。 3. 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首席执行官。 4. 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主席或副主席,担任过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5. 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见说明5)的校长、副校长。 6.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7. 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8.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著名文学奖(见说明8)、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9)、著名音乐奖(见说明10)、著名广告奖(见说明11)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见说明6)大奖。 9.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 10. 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内企业成长性年平均100%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1.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12.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和“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