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三类人才

来源: 莆田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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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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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近10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的教授1年以上,或前100名大学的副教授3年以上。 2. 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的高层次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以上、技术研发负责人;近10年内担任过上证50样本股上市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或沪深300样本股、深证成份股、深证100成份股、上证180成份股等上市公司公布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 3. 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4. 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 5. 师从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博士。 6. 担任过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高级研究员。 7. 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高级成员(fellow,见说明4)。 8. 近5年内,获得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9. 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10.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6),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11. 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 12. 近7年内,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25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13. 近10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973计划、863计划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或执行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4. 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5.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长江学者成就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孙治方经济科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16. 在福建省外获得符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规定可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见说明12)。 17. 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8. 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②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③所携带项目基础稳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④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⑤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或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19. 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3年以上。 20. 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人选。 21. 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见说明5)大学的助理教授; 22. 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但未被确认为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3. 近7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5篇。 24. 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但不符合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或经符合B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相当于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中第20款所列推荐条件之一的。 25. 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 26. 近5年内,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设计概念奖,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见说明6) 27. 近5年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3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8. 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且负责项目通过验收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或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29. 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0.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31.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达85分以上者。
扶持标准
1.给予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工作津贴。工作津贴以实际工作月数按年度发放,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其中:第三类人才:2000元; 2.对于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在我市无住房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到岗落地后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时,根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同,分行业分类别给予用人单位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分两次发放,按到岗(任职)后购房时给予50%、到岗(任职)第五年余额一次性发放;或根据人才需求,在上述发放原则上多次发放。发放方式可在聘用(工作)合同中明确,聘用(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的由用人单位商引进人才后集体研究决定。发放购房补助款情况送市房产部门备案,由市房产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所购商品房上市交易、转让等限制信息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进行记载。其中:第三类人才50万元和25万元;
申报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4.申请人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入选国家、福建省以及莆田市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才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 5.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证明、股权比例证明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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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符合“壶兰计划”人才政策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www.ptzzb.gov.cn/tzgg/20180522/5604000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