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疆。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职业道德和团结合作精神良好,乐于奉献;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疆外(海外)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地州市所属单位引进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能够解决关键问题、有重大贡献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特殊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 3.已在用人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任(用)合同。 (二)专业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中重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重要岗位任职,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及其管理团队;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承担科研攻关项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科研团队; 4.在国内外能源化工、卫生医疗、环境保护、文化艺术、交通旅游、城市建设、金融管理、司法管理、社会管理和现代农牧业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一)石油天然气工业,煤炭工业、现代煤化工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现代农牧产品加工业,纺织工业和钢铁、建材、化工、轻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 (二)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要科研平台。 (四)自治区重点扶持的100户优强企业和100户成长性企业。 (五)政法、宣传、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交通、水利、金融和现代农牧业等领域。 在引进人才重点领域设置“特聘专家”和“天山学者”岗位,由用人单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及科研创新团队。 “特聘专家”岗位的主要对象为: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中重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重要岗位任职,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及其管理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天山学者”岗位的主要对象为: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科研攻关项目,具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科研团队。 “千人计划”新疆项目人选,须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如在国内取得学位的,须在国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一)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三)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四)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五)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六)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已获“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农村部项目资助的人选,获资助后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申报。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不能申报。
(一)支持内容 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国际科研机构、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际期刊等首次在京设立分支机构,运用国际规则吸引国际同行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二)支持条件 1.在京拥有实体,运营1年(含)以上。 2.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资源组织调度能力。 3.能够较好融入本市创新生态体系。
一、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四)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符合相应条件后,根据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企业,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支持资金的单位,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1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2.申报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奖励资金的单位,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1年5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新品发布活动支持资金的单位,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2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核。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自收到企业申报材料起30日内,填报《商业流通发展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复审。
北京市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企业。
(一)创投项目集聚区需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联合认定; (二)投资机构注册资本需在10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投资”等相关字样;以受托管理资金方式进行投资的机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受托管理基金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企业需获得投资机构推荐,为投资机构投资的新设科技创新企业,或其投资的境外、京外科技创新企业迁入,或新设的总部、加速中心等;所属领域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和相关分园产业定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高水平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创业团队;投资强度需符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联合认定的标准。 (四)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有较好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及专业化集成服务能力,包括法律会计、信用评价、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机构。
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
支持投资机构聚焦投资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风险补贴支持。
(一)创投项目集聚区需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联合认定; (二)投资机构注册资本需在10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投资”等相关字样;以受托管理资金方式进行投资的机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受托管理基金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企业需获得投资机构推荐,为投资机构投资的新设科技创新企业,或其投资的境外、京外科技创新企业迁入,或新设的总部、加速中心等;所属领域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和相关分园产业定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高水平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创业团队;投资强度需符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联合认定的标准。 (四)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有较好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及专业化集成服务能力,包括法律会计、信用评价、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