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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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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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三)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四)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五)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六)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已获“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农村部项目资助的人选,获资助后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申报。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不能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1)、《“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须本村和县、地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5年内未违规违纪事件证明材料,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材料。 (三)公示及公示结果材料。 (四)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题材(涵盖内容有基本信息、简历、从事领域、重要成果、分类写明主要业绩等),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加盖县、地农业农村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五)所有推荐材料由地州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否则不予受理。为方便沟通,请各地区农业农村局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确定并报送1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 (六)推荐相关材料要求。一是纸质版一式2份,复印件7份;二是所有材料电子版连同电子照片(蓝底)放在一个文件内打包后发送电子邮箱;三是所有电子文件名称按照“地州+姓名+联系人手机号” 取名,如“克州张晓13999999999”;四是附件在新疆农业信息网下载。) (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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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xj-agri.gov.cn/tongzgg01/4409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