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按照集聚人才“第一资源”、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工作思路,聚焦十大重点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思路清晰、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预期效益明确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给予资金、科研项目、平台等系统支持,引导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向企业和生产一线集聚,促进人才与科技、产业、资本深度融合,为我省建设科技强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人才智力支撑。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双创战略团队包括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科技创新战略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湖北创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团队。双创战略团队遴选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团队带头人技术领衔、核心成员共同推进”的方式进行,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和青年人才集聚情况作为遴选的重要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C类双创战略团队 为2021年初选项目,共遴选30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20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为更好服务推动“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适当向武汉市外的市州倾斜。 1.科技创新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研究方向为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急需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相关研究成果、研究质量、绩效产出、经济贡献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其中外聘带头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40岁以下可放宽为副教授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具有与团队所在企业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核心成员主要为企业内部研发人员,与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2)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取得突破,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项目为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启动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2020年8月31日以后)。 (3)团队所在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或核心团队整体持股为第一大股东),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 (3)团队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截止2021年8月3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进入“创新创业50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获得前三名,且符合本项目征集范围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在鄂落地实施后,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鄂创业,符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的项目,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对在鄂已实现成果转化落地、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 1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受聘1家企业,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双创战略团队,已纳入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和以往年度双创战略团队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B类双创战略团队为升类项目。2020年入选的22个C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10个C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1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最终从中遴选出10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三)A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为升类项目。2020年入选的11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1年A类双创战略团队,最终从中遴选出5个A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3个A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三、支持措施 (一)加强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入选企业争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设,在申报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 (二)加强人才培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不定期组织申报和入选团队参加各类双创大赛和路演活动,为团队对接一线市场资源;适时组织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到省内外进行培训;支持团队成员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三)加强激励保障。优先为创新创业战略团队从事的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信贷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支持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探索将知识产权和研发效益作为团队成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相关部门对已入选团队带头人的职称评定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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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返乡创业人员,近 5 年在湖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2年以上,法定代表人股权占比不低于 25%。 2.经营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无偷税漏税行为、劳动用工规范;经营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 3.社会责任: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等。 (二)各类经营实体对应条件 1.企业类: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吸纳 100 人以上就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2.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固定资产实际投资2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 350 万元以上,合作社成员100 人以上。 3.家庭农场类:有创办家庭农场的章程;上年度经营收入 100 万元以上,吸纳 20 人以上就业;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 5 年,流转土地手续齐全规范,流转期内不得转包。 4.乡村旅游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旅游相关业务;固定资产实际投资 1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吸纳50 人以上就业;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5.电子商务类: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或所运营平台电子商务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吸纳 30 人以上就业。 已享受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申报。
一、参赛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创业创新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北省内。重点鼓励正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者等群体参赛。 二、报名要求 1.大赛分创新组和创业组。创新组项目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且正常运转3个月以上;创业组项目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计算注册年限以截至2021年8月31日为准。 2.参赛项目具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3.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条件及项目要求?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历届“创客中国”湖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加本届赛事。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一年); 3.项目为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 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重点围绕工业强基工程,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创新项目,主要包括诊断试剂、药物疫苗、防护装置、器械装备、大数据监测与分析、数字化应用工具等疫情防控,以及疫情后健康防护、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和产品; 8.企业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1.湖北赛区晋级决赛的55个参赛项目代表,其中成长企业组33家,初创企业组22家(名单见附件1)。 2.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各投融资机构代表等。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理论知识素养、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一)从事知识产权实务(或教学)工作5年以上、专利代理师及律师须执业满3年、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育经验者; (二)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合伙人,或部门负责人; (三)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推荐专家(讲师)、入选过国家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计划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 (四)鼓励具有相应能力的青年骨干(如湖北省知识产权专员)参与师资遴选,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1.创新团队由1名带头人、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近两年内从省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占1/3以上。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计划,有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长期合作基础,在人才培养、管理、梯队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效果。团队负责人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一般应承担过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或取得过国家级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外聘团队负责人条件参照上述执行,且具有与团队所在单位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 2.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省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3.申报的项目处于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芯片、汽车、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应针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开展,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有效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实施的时间不超过一年(2021年7月1日以后)。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5.平台类申报团队,要求一个平台申报一个项目,不得超出范围。 6.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1.B类项目。2021年入选的30个C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20个C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2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创业团队项目升类遴选的重要条件。 2.A类项目。2021年入选的10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2年A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创业团队项目升类遴选的重要条件。
一、目标任务 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3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