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温州注册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还要求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实习活动的港澳台大学生。
新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嘉兴园区的国际国内著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国家级质检中心等大型检验检测机构或新入驻的省级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
经认定的市外新引进光伏总部企业给予奖励。
1.各申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培训需求分析,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技术领域及技能层次定位清晰。 2.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岗位代表性,每个项目参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培训对象以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为主,同一培训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个培训项目。 4.列入2022年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班应在2022年10月中旬前完成。各承办单位须按规定在办班前一周将具体办班计划和办班后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市人力社保局。2022年的办班计划需根据疫情控制情况进行制定。
1.已取得相应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等,或由具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科技成果产权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技术经纪人应通过嘉兴科技大市场对接技术供需信息并成功促成交易。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不属于技术交易补助奖励范畴。 3.技术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带动性强,已成功产业化。申报补助奖励的项目应已经成功产业化并产生显著效益。 4.技术交易合同须经合同登记部门认定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5.技术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 6.同一项目、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申报。 7.依法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通过嘉兴科技大市场, 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并取得合理佣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技术经纪人受雇于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或受让方(委托方) 企业,并以职务行为开展技术经纪服务的,补助奖励应择一主体申报。
1、2022年高研班分为省级项目和市级项目, 分为资助类和自筹类,要求省级和市级申报内容不得重复 。 2、省级高研班的研修对象为省内相关领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市级高研班的研修对象为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家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智库专家不超过70周岁); 3.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工作要求;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智库专家 智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知识产权专家、经济管理专家三种类型。 (1)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研发工作10年以上; 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在相关领域从事管理、研发工作10年以上;或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国家、地方专利奖、科技进步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 (2)知识产权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知识产权司法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 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方面工作10年以上; (3)经济管理专家 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金融、经济、财务、审计工作10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或科技创投基金、知识产权指数、证券化产品、保险等领域,对我市知识产权经济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2.维权援助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维权援助中心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利审查或维权援助工作3年以上; (3)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累计3年以上; (4)从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或司法理论研究工作3年以上。
一、评选对象 在嘉兴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科技创新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以下2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1.近5年内,被认定为嘉兴市级及以上高端人才(入选人才团队的需为团队负责人或第一核心成员); 2.近5年内,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以上奖项(为前3名)。 (三)具有高超的科研能力、突出的创新业绩,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一、选拔范围 全市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含省(部)属在禾有关单位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嘉兴学院等省市共建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对象包括来嘉兴工作满两年,每年在嘉兴累计工作时间满9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二、选拔条件 杰出人才重点资助、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应入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期内的重点资助、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市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 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创业创新能力强,在市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三、选拔数量及程序 (一)选拔数量。第三批杰出人才培养人员选拔人数为140名左右,其中重点资助培养人员10名左右,第一层次培养人员3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人员100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