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总部企业引进奖励

来源: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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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市外新引进光伏总部企业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按实缴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下同)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给予80%奖励,后2年给予40%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在嘉兴本地生产经营期超过5年的光伏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且上一年度实缴税收环比增长15%(含)以上的,按15%以上增量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30%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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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http://www.jiaxing.gov.cn/art/2013/4/29/art_1590761_27356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