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技术经纪人

来源: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08-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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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1.已取得相应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等,或由具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科技成果产权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技术经纪人应通过嘉兴科技大市场对接技术供需信息并成功促成交易。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不属于技术交易补助奖励范畴。 3.技术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带动性强,已成功产业化。申报补助奖励的项目应已经成功产业化并产生显著效益。 4.技术交易合同须经合同登记部门认定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5.技术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 6.同一项目、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申报。 7.依法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通过嘉兴科技大市场, 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并取得合理佣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技术经纪人受雇于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或受让方(委托方) 企业,并以职务行为开展技术经纪服务的,补助奖励应择一主体申报。
扶持标准
通过嘉兴科技大市场促成交易和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0.5%予以奖励,相对同一技术受让方三年内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申报办理流程 申报主体登录嘉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 //kj.jiaxing.gov.cn/) ,进入"嘉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项目申报应在技术交易完成后的三年内提出。 二、申报主体应提供材料 1.技术成果的专利证书或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2.技术交易协议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等。 3.技术受让方(委托方) 的银行付款凭证、技术出让方(受托方) 开具的正式发票等技术交易额支付凭证。 4.通过竞价(拍卖) 的项目,须提供竞价(拍卖) 成交确认书;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的,须提供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交易记录等证明.属专利转让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属专利实施许可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等。 5.项目实施及产业化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等受让方(委托方) 项目产业化证明材料。 6.受让方(委托方)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7.技术经纪人除上述1-6项以外,还须提供有效执业证书, 居间、行纪或代理合同,经纪服务支付凭证,嘉兴科技大市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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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jiaxing.gov.cn/art/2022/3/9/art_1229493245_4889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