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春城科技领军人才的科技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为昆明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不少于5年。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以内: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已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三)同一年度已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其他专项的人员。 申报人年龄一般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自主创新能力强且有较强的科研带动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研究团队、平台和实验条件,坚持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二)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何梁何利基金”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国家级重大人才奖项获得者。 (四)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 (五)在Nature、Science和Cell等国际知名一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国内同行公认。 (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其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七)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专家评审推荐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八)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国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经3名以上战略科学家、院士、知名企业家(世界、国内、民营500强企业负责人)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单位举荐的人才,参照本细则第五条(二)、(四)款条件各降一档。 到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工作的申报人,年龄条件放宽2岁、职称条件降低1档,入选后在申报县(区)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
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春城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须为在昆明市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2年以上,且行政、工资关系隶属昆明市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申报;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不少于5年。 (一)基本条件 1.一般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学风。 3.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工作平台;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 (二)核心条件 申报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部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2.在昆主持产业技术研究项目,研究项目技术路线明确、研究方向契合昆明市产业发展需要并已具备一定的成熟度、研究成果预期具有较大的转化潜力和较强的产业带动引领作用。 3.作为一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含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完成者,专利权属单位所有)或重要工程技术类作品的作者(含职务作品署名权享有者,著作权属单位所有),其专利或作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4.作为在昆的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企业重大技术攻关团队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在工程项目设计与实施或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过重大作用。 5.在昆明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示范引领作用较大、得到广泛认可。
(一)支持范围 1、杭州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引进的品牌首店。 2、国际顶级品牌:是指品牌历史悠久,国际知名度极高,能引领业界的发展方向,产品辐射全球的品牌。 3、国际一线品牌:是指国际知名度较高,品牌研发能力强,推出新品速度快,产品线齐全,牢固的经销渠道体系,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支持对象 实施招商的企业主体。
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总部迁入杭州或在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入驻市属高校、中职学校新建工作室进行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传播。
1.凡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5G产业技术研发及应用企业均可申报,5G场景应用项目申报方应为项目建设方。 2.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投资或研发经费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无重大失信行为。 3.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4.项目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2021年3月底前建设完成)。5G场景应用项目需有5G直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且取得明显成效。
支持对象必须在科创大走廊范围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首次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盟(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认证或准入授权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取得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获证后实现该产品在国外市场销售。对单个企业采用同一方法所取得的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取得FDA、CE、PMDA等市场准入资质的,奖励不超过两个产品。
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在高级人才寻访、招聘、人力资源SaaS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业态,具有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等特点,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 创新创优项目所在单位应为在我市工商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企业。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归属于申报单位的关联母公司且项目已在杭应用推广,保持良好的年盈利及利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