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

来源: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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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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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报春城科技领军人才的科技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为昆明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不少于5年。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以内: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已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三)同一年度已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其他专项的人员。 申报人年龄一般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自主创新能力强且有较强的科研带动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研究团队、平台和实验条件,坚持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二)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何梁何利基金”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国家级重大人才奖项获得者。 (四)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 (五)在Nature、Science和Cell等国际知名一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国内同行公认。 (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其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七)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专家评审推荐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八)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国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经3名以上战略科学家、院士、知名企业家(世界、国内、民营500强企业负责人)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单位举荐的人才,参照本细则第五条(二)、(四)款条件各降一档。 到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工作的申报人,年龄条件放宽2岁、职称条件降低1档,入选后在申报县(区)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
扶持标准
(一)专项培养经费。专项培养经费最高1000万元,具体支持经费额度结合申报人提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实际需要,根据专家组评审建议,并经市科技局研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所在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1配套。培养经费分年度拨付,下年度经费根据上一年度考评情况拨付,经费纳入所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人才培养激励。符合《“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昆办发〔2018〕23号)第十三条规定的,经本人填写《春城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激励申请表》报市科技局,经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给予个人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三)项目经费。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作为领衔人,可申报“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并扣减专项培养经费。春城科技领军人才入选者,择优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通过“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由市财政给予最高支持1000万元,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分5年按需拨付,不计入项目支持经费。 (四)培养期每年5万元特殊生活补贴,按年拨付。
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及产品证书)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获奖证书、主持(参与)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所在单位资质证明、承诺书、其他证明创新水平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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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春城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http://kjj.km.gov.cn/c/2019-07-19/30653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