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

来源: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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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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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必须在科创大走廊范围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扶持标准
(一)支持引进名企强企。国内外知名创新型企业入驻科创大走廊建立企业区域总部、研发总部(不含省内迁入企业),对提升科创大走廊创新能力有重要影响的,按照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有特别重大影响的,可“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方式与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名校名院名所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知名特色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不含省内高校院所)在科创大走廊建设分校、校区、研究生院和科研机构,按照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特别重大的特殊项目,可“一事一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三)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依托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设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平台实际引进人才、引进项目、转化科技成果的数量与质量等绩效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发挥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培育引进(不含省内迁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按引进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万元、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元的标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在科创大走廊举办高端创新创业活动,对纳入科创大走廊年度计划的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层次、影响力等实际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顶尖领军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对技术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示范效应明显、区域贡献突出的重点人才项目,在其享受三区现有人才政策期满后,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追加支持。对海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以及院士(含退休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顶级科技奖项获得者等领衔的人才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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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12/13/art_1510978_18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