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工匠”评选工作,面向全市各行各业技能人员,聚焦“十强”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人员。凡我市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技能劳动者,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渤海工匠”的评选: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齐鲁首席技师、市级首席技师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技能类)技能人才;在全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二)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市、本行业顶尖水平,且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杂症,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方面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在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受到国家、省和市奖励的,优先入选。
2018年12月11日以来,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020年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在滨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未领取过同等级别职业资格补助的人员。
一、 “人才贷”贷款对象为在我市的享受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和“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或其长期所在滨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百、合作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信贷审批流程先进,风险防控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符合“人才贷”条件的信贷产品。 三、申请市级以上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经县(市、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认定并已按时上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对合作银行在申请年度内提出的风险补偿申请已按期审查通过,县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补偿比例不低于相关规定; (三)对项目审查严格、认定准确; (四)在申请年度,“人才贷”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我市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并将注册地点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的,或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点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
引进市外企业并购我市企业股权(资产)总价款1亿元以上,并购完成后首个完整纳税年度新增上缴市县税收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
引进总投资1亿元或500万美元以上项目,投产运营后首个完整纳税年度上缴市县税收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
1、引进境外世界500强外资项目和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化工项目10亿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 2、引进实际投资3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化工项目5亿元以上)、到位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的企业负责人。
一、支持对象 奖励对象为社会招商引荐人(以下简称“引荐人”),是指为济宁提供优质招商项目投资信息,引荐并实质性促成投资项目在济宁市行政区域签约落地的关键单位或个人,包括社会人士、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招商中介公司和其他组织机构等(不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投资人、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及其他不适用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单位、个人)。原则上每个项目只奖励1个引荐人。若项目出现2个或2个以上引荐人,视为1个引荐人团队,在奖励预申报时须书面委托其中1个引荐人具体办理,奖励资金分配由引荐人团队自行商定。 投资项目,是指由济宁市外法人或自然人2022年1月1日后到济宁市投资建设,并经认定属于济宁市“231”产业(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四新经济”项目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中央、省财政安排资金、国债等政策性投入、融资性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投资项目还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属于内资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占比50%及以上且市外投资占比30%及以上;属于外资项目的,合同外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 (二)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国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额和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设置下限。 (三)项目须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 二、项目条件 投资项目信息须为提供人首次提供,商务、投资促进部门不掌握,符合第三条项目认定标准,信息有效、真实可靠,与济宁市开展2次以上实质性考察对接活动并签订合法有效的投资合同(协议)。 每个项目只认定1名信息提供人,信息提供人不包括项目的投资人和合作人。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