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

来源: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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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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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一、 “人才贷”贷款对象为在我市的享受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和“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或其长期所在滨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百、合作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信贷审批流程先进,风险防控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符合“人才贷”条件的信贷产品。 三、申请市级以上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经县(市、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认定并已按时上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对合作银行在申请年度内提出的风险补偿申请已按期审查通过,县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补偿比例不低于相关规定; (三)对项目审查严格、认定准确; (四)在申请年度,“人才贷”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扶持标准
针对同一省级、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同一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多个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分别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5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25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将不进行风险补偿和奖励。
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具的申请报告和合作银行出具的申请报告 (二)滨州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滨州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四)“人才贷”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及认定文件 (五)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贷款到账证明(复印件) (七)“人才贷”备案表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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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jr.binzhou.gov.cn/art/2021/3/25/art_121428_10285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