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一、评选对象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二等奖以上及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近3年内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或一等奖及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职业技能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3年来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做出杰出贡献; (四)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五)已获南通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的评选。 (六)个人主要事迹是指2016年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二、推荐名额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各县(市)区、市国资系统分别推荐不超过3人,市直单位分别推荐不超过2人。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海杰出英才奖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评选对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科研领域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作出重大发现或取得重大突破,显著影响和带动学科建设,近3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主要技术完成人。 (二)在经济建设一线从事研发工作,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近3年获得重要发明专利和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显著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省级以上创新项目累计上缴税收6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三)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工艺、创新企业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近3年创办、领办企业累计上缴税收1.5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近3年在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人才。 (五)已获南通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的评选。 (六)个人主要事迹是指2016年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二、推荐名额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各县(市)区、市国资系统分别推荐不超过3人,市直单位分别推荐不超过2人。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造业“智改数转”专家

一、征集范围 重点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征集专家,征集具有工业基础服务(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库软件、安全等)、工业设备接入(数控设备、设备数据采集、边缘计算、工业控制、生产实时调度等)、工业软件应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智能物流仓储(供应链管理、采购管理、物流管理等)、工业互联网平台(上述4个环节实现互联互通)等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 二、专家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原则上以省内专家为主;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并接受监督管理。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智改数转”相关领域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信息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业部门专家。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从事“智改数转”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管理研究工作5年以上的行政人员或技术骨干。 (2)高校院所专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智改数转”相关行业研究或专项工作5年以上,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企业专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智改数转”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所在企业为行业龙头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等。制造业企业专家,须为分管战略规划、信息化、生产的副总经理以上或首席信息官、首席数据官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专家,须为专业从事“智改数转”相关行业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主要完成人。

区域: 江苏镇江市 来源: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5-10 至 2022-06-10

柔性引才补助

一、申报对象 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域外人才到我市工作的企业。柔性引进的人才人事关系、社保医保登 记、工作地点等不在镇江市内。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为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或中方控股的企业。 2.人才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专业技术,原则上要求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期不少于1年。特别优秀的,可 放宽至本科学历,申报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3.人才须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 聘用期年收入不少于15万元(年收入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区域: 江苏镇江市 来源: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 至 2022-05-10

企业首席专家

首席专家申报人,应为领衔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严谨,为人正派; (二)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学术水平省内领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有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5),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7); 2.在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填补技术空白; 3.在引领推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作为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人,专利转化效益显著;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5)、或国家级科学技术技奖励(排名前7),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我市C类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区域: 江苏镇江市 来源: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山英才”计划

(一)顶尖人才专项计划 1.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在我市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领军人才;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对于引领产业发展作用十分突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才,标准可适当放宽。 2.研究成果世界一流、国内顶尖,能够把握和引领重大科学发展或能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并已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取得突出成效。 (二)“镇江制造2025”领军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特种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械装备、生物医疗和健康产业等方向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网站。 (三)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现代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高端商务、现代金融、软件信息、电子商务、健康服务、科技服务、环境服务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网站。 (四)现代农业领军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高效农业发展、生态种养、精品养殖、种苗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等方向的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网站。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掌握绝技绝活,创造性解决企业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网站。

区域: 江苏镇江市 来源: 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区域: 江苏东台市 来源: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次性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自主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依法申报纳税。

区域: 江苏东台市 来源: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

1.申报对象: ①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以参加社保时间为准)之间全职引进,且毕业后3年内(2018年及以后毕业)初次到我市市区相关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或具有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中级职称(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②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以参加社保时间为准)之间全职引进到我市市区相关企业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综合补贴政策的,可在本次一并申报,今后将不再补报。 2.企业范畴:相关企业指的是市区注册的主导产业领域企业、人才企业及科技企业。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注册成功后,单位或申请人可从账号后台查询所在单位是否归属三类重点企业。如有异议,请联系属地人才办。属地人才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

区域: 江苏连云港市 来源: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24 至 2022-05-09

总部经济发展支持-落户奖励

一、本政策扶持的总部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南昌市产业发展政策,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南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授权管理的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其中在南昌以外不少于2家),或者授权为母公司内3家以上关联企业提供服务职能。 二、总部企业认定的行业标准如下: (一)农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业技术推广类企业5000万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6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二)工业: 1.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装备、绿色食品、现代针纺、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等产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2.其他工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80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 (三)建筑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年度建筑业产值50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1亿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央企、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央企区域总部(应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四)服务业: 1.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15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2.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高技术服务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8000万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15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3.住宿餐饮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15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 4.批发零售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15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 5.房地产业: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地方财政贡献80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受上述行业标准限制,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1.世界企业500强、美欧日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新经济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及外资、央企、独角兽企业,在南昌设立的全国性、区域性总部或第二总部;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世界企业500强、美欧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新经济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上年度《财富》杂志、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中国旅游研究院与中国旅游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榜单为准,下同) 2.国家或相关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南昌投资设立的二级(含)以上总部或区域总部。 3.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公募基金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功能总部或一级分公司。 4.在香港、美国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或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 5.符合南昌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省、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提出承担综合型(区域型)或功能型总部功能的企业。

区域: 江西南昌市 来源: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