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企业首席专家

企业首席专家

来源: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首席专家申报人,应为领衔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严谨,为人正派; (二)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学术水平省内领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有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5),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7); 2.在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填补技术空白; 3.在引领推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作为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人,专利转化效益显著;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5)、或国家级科学技术技奖励(排名前7),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我市C类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扶持标准
1、对评选为首席专家的,颁发证书;对认定为工作室的,授予“姓名+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铭牌,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2、对成绩突出的首席专家,在推荐申报省级企业首席专家、参评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才科技项目、参加省市专家健康疗休养时给予倾斜。 3、对符合条件的首席专家,纳入镇江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委专家库,纳入省、市专家服务团。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xxgkbmwj/202205/8f8700fc574c49b9ba36202a2038a3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