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扶持标准
根据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确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时,被带动就业人员必须在申请人单位工作,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就业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报材料
《东台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已登记失业及创业信息的《就业创业证》(学生再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士兵(士官)证》或《军官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农民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以及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东台市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dongtai.gov.cn/art/2021/3/30/art_7980_3517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