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在郴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并在当地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且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的设备生产、硬件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1.企业必须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正常运行并依法缴纳税收2年以上,银行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需按要求报送财务信息(包括往年度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经济运行信息、财务状况,且能提供齐全的证明材料。 3.企业无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法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群众投诉举报需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等情况,近两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省、市等有关部门的处罚。 4.团队应依托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提供1项2018年1月1日后获得运用的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5.团队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或省市产业重点发展需求,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6.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全职员工,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并应用于企业实际生产,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为企业、社会创造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的科研攻关能力、水平。 7.团队应拥有3名以上(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应全职在所依托的企业工作。
本办法所称“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孵化器、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者到市内企业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支持对象:“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B类:湖南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对象;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海归人才;主板上市公司担任三年以上总经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C类:我市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宝石加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专家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来郴创业或与所在企业签署不低于3年服务协议的全职引进人才,凡符合《暂行办法》: “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孵化器、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者到市内企业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支持对象:“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B类:湖南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对象;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海归人才;主板上市公司担任三年以上总经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C类:我市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宝石加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专家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提出申报,也可由所在企业推荐申报。
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人才团队。
已登记就业、自主创业并由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林邑聚才”计划实施后来郴州市工作,符合《郴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细则》《郴州市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实施细则》中明确的高层次人才或青年人才。
本办法所称“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孵化器、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者到市内企业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支持对象:“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B类:湖南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对象;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海归人才;主板上市公司担任三年以上总经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C类:我市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宝石加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专家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1.企业必须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正常运行并依法缴纳税收2年以上,银行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需按要求报送财务信息(包括往年度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经济运行信息、财务状况,且能提供齐全的证明材料。 3.企业无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法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群众投诉举报需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等情况,近两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省、市等有关部门的处罚。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无不良征信记录(需出具个人征信记录报告)。 5.全职在郴州企业服务2年及以上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认定为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主要负责人;(2)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排名前3的主要完成人;(3)主持的技术研发项目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评定为行业技术创新重大成果;(4)作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的主要负责人;(5)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6)获得其他重大创新成果的。 7.突破的关键技术或成果在促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带动了所在企业税收、经济社会效益的增长,并有相关佐证材料。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2020年7月30日之后全职新引进到我市“12+1”优势产业链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 (三)与企业签订期限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岳阳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