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来源: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本办法所称“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孵化器、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者到市内企业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支持对象:“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B类:湖南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对象;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海归人才;主板上市公司担任三年以上总经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C类:我市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宝石加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专家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扶持标准
企业高层次人才在郴工作满三年后,由受益财政给予A.B、C类人才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购房补贴,中省在郴企业引进人才由所在单位补贴。上述补贴只能用于高层次人才在郴购置佳房。
申报材料
住房补贴实行半年一报制度,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为申请集中受理时间。申请人应填报《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个人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企业同意后,连同《林邑人才卡》及有效身份证件一并报送房产部门。其中,申报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在郴房屋租赁合同及无房承诺书等资料;申报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在郴购房证明材料及五年内(以交契税之日起算)住房不得交易承诺书等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17号)

http://www.czs.gov.cn/html/zwgk/ztbd/13199/52091/52128/52129/content_2948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