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本办法所称“企业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孵化器、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者到市内企业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主要包括: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支持对象:“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B类:湖南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对象;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的海归人才;主板上市公司担任三年以上总经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层次相当人才。
C类:我市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宝石加工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专家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