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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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已登记就业、自主创业并由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扶持标准
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的3%补贴;本补贴每年结算一次,每年4月结算上一缴费年度的补贴,过时不予补拨。
申报材料
(1)自主创业大学生本人需提供材料:大学生本人填写的《郴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大学生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6);大学生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场地租赁协议;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及付款凭证、医疗保险缴费清单以及付款凭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接受拨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2)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单位需提供材料:《郴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大学生社保补贴过渡汇总表》(附件7);《郴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申请表》(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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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郴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8/content_1074252.html